忙~

2008年4月19日星期六 於 下午4:10
第一次係公司連續工作21個鍾,感覺有的古怪~
要OT是因為工作能力差嗎??
晚晚在公司OT又算是勤力的員工嗎??

那麼因為工作能力差而需要在公司晚晚OT的人,他一定是一位好員工了~






我就支持唔住了...3:45AM給同事偷影了...(其實係我叫佢影的~)


呢一日最後我係5:45AM收工的...回家大覺訓吧~